南非於2006年11月30日通過《法定準婚姻關係法 》,正式將同性婚姻合法化,賦予同性伴侶法律上的身分保障,這意味著,南非不僅成為了世界上第五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,更是在歧視同性戀非常嚴重的非洲中,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。在歷史意義上,南非踏出了全世界共和體制國家的第一步。

同性婚姻在南非發展簡史
#1999年
南非於1999年允許未登記的結合,憲法法院的裁決為同性伴侶在民事結合奠定基礎。
#2002年
在財務狀況上與已婚異性戀伴侶享受同等權利及收養的權利。
#2003年
在財產受益上與未婚的異性戀伴侶享受同等權利,開放允許同性伴侶通過人工干預方式生育。
#2004年
最高上訴法院的另一項判決同樣支持同性婚姻。在判決書中,愛德文·卡梅隆法官(Judge Edwin Cameron)認為婚姻的概念應當被修改為:「婚姻是兩個人承諾廝守終生的結合。」
#2006年
南非下議院以 230 贊成票 41 反對票比例通過《法定準婚姻關係法 》草案,11 月30 日順利在上議院投票通過,南非同性婚姻正式合法化。
Christo 和 Theo Menelaou 歷經種種困難和漫長的等待,終於初為人父,而且一次就是三個寶寶。在南非甚至整個世界上,他們可能是第一對擁有三胞胎孩子的同性伴侶。


南非反種族隔離鬥士圖圖大主教(Desmond Tutu)的女兒 Mpho,與同性伴侶Marceline 於今年五月初在開普敦舉行婚禮,父親圖圖大主教(Desmond Tutu)與母親都出席婚禮,給予祝福。
Mpho 因為與同性伴侶馬賽琳結婚而被迫放棄牧師神職,但她表示不後悔因為這一切值得。

南非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已十年,台灣還要再等幾個十年呢?!(小編等不了了!) 台灣是一個民主國家,我們台灣應當作為亞洲第一個榜樣,跟著獨角獸一起支持修改民法972!